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支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咸宁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资料图】

2023年5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咸宁监管分局发布咸宁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被处罚当事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支行、颜庭潇、朱帅,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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