奂熹说税 发票是否可以跨年报销

季晓莉/文每到年末年初,大家总是会面临各种原因导致支出次年才能报销入账,发票等扣除凭证次年才能取得的问题,这种情况会造成什么影响?应该如何预防和应对呢?本文就这个问题相应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进行了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跨年报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仍可抵扣


(资料图片)

自从2017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增值税发票认证、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对一般纳税人来说,无论什么时候取得发票,进项税都是可以抵扣的。所以从增值税抵扣的角度,取得的2017年1月1日以后的发票,就不用考虑什么报销时效了。

二、从报销的角度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年底支出可以预提,次年汇缴前取得扣除凭证即可税前扣除

这里的发票开具年度可以汇缴所属年度的,也可以是次年5月31日前的。其实许多企业在年底结账前都会要求各部门赶紧报销,或者要求各部门提报预计次年要报销的当年支出,财务先行将其计入当年成本、费用,这都符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求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当然至少汇缴期内必须完成报销,取得发票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2、企业已经入账的支出,如果被发现税前扣除凭证不合格,即使过了汇缴期,企业也可以在税局告知后60天内补救

这对企业来说是个福利,因为只要企业将支出入账,按权责发生制将相应支出扣除了,之后无论税局哪年检查到,企业只要能在60天内提供已入账扣除支出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税局不会调整企业按权责发生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但是这条一定不要滥用,一定不要虚列支出扣除,要知道未来如果被税局查出,补税和滞纳金会有,被定成偷税的话罚款也会有的。

3、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可以向前追补5年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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